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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們:
電視上看到的,跟實際內容是有很大出入的。
我們都知道,台灣媒體能夠相信的實在不多。
然而,當台灣警察衝出來打那些所謂的「暴民」的時候,
我流淚了。
要指責一群人是暴民很容易,就跟要指責孩子壞很容易,壞孩子就打就會乖了一樣。
那些拿個國旗想去表達意見的人
那個在自家唱片行放台灣之歌的人
到底何罪之有?
政治立場不同,但人權一樣保障,這是民主社會應有精神
但是今天我們看到馬英九先生只表達出:
「都是你們這些亂民不乖!你們乖就不會挨打了!」
各位朋友,你們希望哪天民進黨又執政的時候,
你們聽到總統說:「都是你們追求統一,所以你們活該挨打嗎?」

超越藍綠對抗,因為我們不能失去了我們最珍貴的人權--言論自由。
超越統獨立場,因為我們需要同心疼惜這片土地。

也許我們藍綠不同,統獨不同,
但我們能不能,為彼此,同為台灣人,誓死捍衛彼此說話、集會遊行的權利?
也許,我會被笑太天真,
也許,有很多人能不碰政治,不表達自己立場就不表達。
但是,有一天,被強迫關掉音樂的,可能是你,
有一天,被警察不分青紅皂白拉走毒打的,可能是我們的小孩,我們的下一代。
為什麼,我們不是民主國家嗎?

請為我們台灣的人權,邀請您上網來連署,並請您有空到自由廣場(中正紀念堂)來支持這些,無黨無派的台大學生和老師們。再一次,國民黨踐踏了我們珍視的民主、人權、自由。

感謝各位「收看」我的嘮叨。謝謝。

Sleeping
以下是來自人權協會的活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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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期關心人權保障、追求社會改革的朋友們:


希望這幾天來台灣社會國家機器所塑造的恐怖氣氛,警察對於人民表達意志的打壓舉動,大家一定感到非常的憤怒和傷心。

附件是台灣人權促進會所擬的第一波抗議政府的民間社團聲明信,我們針對這三天警察暴力現象予以抗議譴責。國民黨過往的人權記錄和當局繼續向中國的傾斜台灣人權的標準不知要倒退到何種地步!陳雲林這次來訪不過是牛刀小試的演練,之後台灣就要隨著中國特使高頻率的造訪,常態性的「戒嚴」啦。

所以我們暫擬了一份社團聲明,希望認同者可以一起加入連署抗議,集結社會壓力,阻止台灣人權狀況的墮落。希望大家可以幫忙連署,並儘量協助把這份聲明散發出去。

歡迎上台權會網站參與個人、社團連署
www.tahr.org.tw
台灣人權促進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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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台灣公民社會聯合聲明稿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
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一、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二、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三、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四、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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