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超過了半個月,一個總統候選人居然沒有辦法交代自己到底是不是美國人。
我想一來一往的言詞在此不必贅述,但是想要隱瞞,不說清楚的個性,就讓人實在受不了。因為長期假仙,做作,配合統媒放假消息(見到日本首相啦),掩蓋施政上的錯誤(颱風台北大淹水,抽水站不work, 死人一堆。捷運淹水,開張還要等他剪綵?市政府陽台有超過好幾個月的屍體...罄竹難書!),讓馬英九在台灣人的心目中有著完美的形象。就連他爸爸明明就只是個連國民黨都懷疑其忠誠度的人,也被講成道德多高尚,教育出"高尚"的馬英九。這種造神的言論不知不覺騙了許多純樸的台灣人,這跟那些相信蔣中正看到魚而逆水上游的故事有什麼不一樣?民主時代,應該少點造神運動才是。
姑且不論馬英九家人有許多美國人,光是他女兒是美國人就說不過去。如果我們以前擔心國家危險的時候,陳水扁會去"落跑",因為他是"美國人的阿公" (事後證明他並不是,因為媳婦必須在大腹便便之下冒險回到台灣)。難道我們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馬英九嗎?他女兒已經確定是美國人了,要依親更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再來提到他本身綠卡的問題,一開始說沒有綠卡,後來被挖出來說曾經有過綠卡,就凹說什麼辦過非移民簽證就視為"失效"。其實綠卡跟駕照沒有兩樣,主要的重點再於一個身分問題,你擁有在美國長期居留的權利,就是有綠卡身分,至於那張卡本身過期或是失效,都是無所謂的,交個罰款就可以輕鬆回美國。我三年沒有回台灣,我的駕照早就過期,難道我就失去台灣人的身分嗎?我回台灣交前辦照一樣可以合法開車。放棄美國綠卡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在美國在台協會填寫表格放棄,一種是上法庭宣告,這兩種程序一定都有文件證明,如果馬英九可以輕鬆的向大家證明自己不是美國人的話 (要多久?大概十分鐘不到),為什麼遲遲不肯作?這背後一定有鬼!! 再者,提到綠卡失效問題,他根本是亂找理由說謊,騙肖ㄟ,難道台灣人都這麼笨(這也是讓我極度不爽的原因,根本在他心裡把台灣人當白癡,就像是對原住民不尊敬一樣,這是根深蒂固在他心中的想法,只是平常掩飾的很好),想說台灣人都不知道綠卡是怎麼一回事嗎?有人提出證明雖然自己是美國公民,仍舊在美國在台協會順利取得觀光簽證(這個人是因為自己全家都是公民,只有小兒子不是,所以他只好陪小孩去參加旅行團以團簽入境美國)。所以,什麼申請非移民簽證根本就不能證明自己已經沒有綠卡身分或是甚至不能證明自己不是美國公民。以前有人講馬英九的不是,只要他能反駁的,哪有不反駁的道理,甚至提告,告檢察官都做的出來,現在遇到這件漠大的"抹黑",怎麼可能講個兩句就罷休,不但沒有多解釋,還不予置評,光憑這一點,大家就千萬不要把票投給他,這樣一個不老實,心又不在台灣的人,只有在快要選舉的時候表現愛台灣,真是有夠假仙。(請問馬英九,現在還是買特價鮮奶嗎?是怎麼樣可以讓自己每月的存款入賬比自己的薪水多呢?是用什麼樣的前供小孩在美國讀名校?)
如果馬英九沒有說謊(有關他現在沒有綠卡),一個非常合理的懷疑就是他已經是美國公民。雖然我很不願意相信,處心積慮想要當總統的他居然會沒有處理好這件事情,但是想想也不是沒有可能。太多在台灣的的人,都想要留一步後路走,尤其是有錢有勢的人(國民黨特別多)更是沒有幾個人沒有綠卡或是第三國國籍,對一般人來說,這是你的自由選擇,但是對總統候選人來說,這是法律規定不可以的。
雖然一般情況下,提告的人要舉證,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但是這件綠卡或是甚至美國公民的問題,馬英九不但不應該要求質疑的人提出證據(說真的,你自己的身分,誰會有證據?),既然是有關總統候選人的規定,馬英九就應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之前陳致中沒有要選總統都被迫要show整本護照隨便你翻,只是因為邱毅亂指控,難道現在馬英九不應該也這樣把所有護照拿出來看看嗎?光show個一兩面,根本不能證明什麼,連是不是馬英九的護照都不知道呢。身為一個法律博士,怎麼會處理事情這麼沒有邏輯呢?
講到法律博士,改天把各國民黨大人物的博士論文拿出來看,簡直會笑到你大牙,一看標題就知道是混學位,那些題材根本不用跑到美國去留學。
要去做實驗了,今天講到這邊,歡迎大家提供更詳細資料,一定要揭穿馬英九假惺惺的面具(裝氏兄弟第三名)
ps.裝氏兄弟第一名:莊臣肯(當過高雄市長姓吳,講話總是很誠懇的樣子)
裝氏兄弟第二名:莊渴連(搞個橘色的黨的那個,出來講話總是很可憐的樣子)
裝氏兄弟第三名:莊高尚(配合所有媒體捧他,白痴都可以配捧成天才)
ps2.不可思議:抓耙子批人權鬥士 (謝謝謝志偉先生)
我想一來一往的言詞在此不必贅述,但是想要隱瞞,不說清楚的個性,就讓人實在受不了。因為長期假仙,做作,配合統媒放假消息(見到日本首相啦),掩蓋施政上的錯誤(颱風台北大淹水,抽水站不work, 死人一堆。捷運淹水,開張還要等他剪綵?市政府陽台有超過好幾個月的屍體...罄竹難書!),讓馬英九在台灣人的心目中有著完美的形象。就連他爸爸明明就只是個連國民黨都懷疑其忠誠度的人,也被講成道德多高尚,教育出"高尚"的馬英九。這種造神的言論不知不覺騙了許多純樸的台灣人,這跟那些相信蔣中正看到魚而逆水上游的故事有什麼不一樣?民主時代,應該少點造神運動才是。
姑且不論馬英九家人有許多美國人,光是他女兒是美國人就說不過去。如果我們以前擔心國家危險的時候,陳水扁會去"落跑",因為他是"美國人的阿公" (事後證明他並不是,因為媳婦必須在大腹便便之下冒險回到台灣)。難道我們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馬英九嗎?他女兒已經確定是美國人了,要依親更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再來提到他本身綠卡的問題,一開始說沒有綠卡,後來被挖出來說曾經有過綠卡,就凹說什麼辦過非移民簽證就視為"失效"。其實綠卡跟駕照沒有兩樣,主要的重點再於一個身分問題,你擁有在美國長期居留的權利,就是有綠卡身分,至於那張卡本身過期或是失效,都是無所謂的,交個罰款就可以輕鬆回美國。我三年沒有回台灣,我的駕照早就過期,難道我就失去台灣人的身分嗎?我回台灣交前辦照一樣可以合法開車。放棄美國綠卡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在美國在台協會填寫表格放棄,一種是上法庭宣告,這兩種程序一定都有文件證明,如果馬英九可以輕鬆的向大家證明自己不是美國人的話 (要多久?大概十分鐘不到),為什麼遲遲不肯作?這背後一定有鬼!! 再者,提到綠卡失效問題,他根本是亂找理由說謊,騙肖ㄟ,難道台灣人都這麼笨(這也是讓我極度不爽的原因,根本在他心裡把台灣人當白癡,就像是對原住民不尊敬一樣,這是根深蒂固在他心中的想法,只是平常掩飾的很好),想說台灣人都不知道綠卡是怎麼一回事嗎?有人提出證明雖然自己是美國公民,仍舊在美國在台協會順利取得觀光簽證(這個人是因為自己全家都是公民,只有小兒子不是,所以他只好陪小孩去參加旅行團以團簽入境美國)。所以,什麼申請非移民簽證根本就不能證明自己已經沒有綠卡身分或是甚至不能證明自己不是美國公民。以前有人講馬英九的不是,只要他能反駁的,哪有不反駁的道理,甚至提告,告檢察官都做的出來,現在遇到這件漠大的"抹黑",怎麼可能講個兩句就罷休,不但沒有多解釋,還不予置評,光憑這一點,大家就千萬不要把票投給他,這樣一個不老實,心又不在台灣的人,只有在快要選舉的時候表現愛台灣,真是有夠假仙。(請問馬英九,現在還是買特價鮮奶嗎?是怎麼樣可以讓自己每月的存款入賬比自己的薪水多呢?是用什麼樣的前供小孩在美國讀名校?)
如果馬英九沒有說謊(有關他現在沒有綠卡),一個非常合理的懷疑就是他已經是美國公民。雖然我很不願意相信,處心積慮想要當總統的他居然會沒有處理好這件事情,但是想想也不是沒有可能。太多在台灣的的人,都想要留一步後路走,尤其是有錢有勢的人(國民黨特別多)更是沒有幾個人沒有綠卡或是第三國國籍,對一般人來說,這是你的自由選擇,但是對總統候選人來說,這是法律規定不可以的。
雖然一般情況下,提告的人要舉證,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但是這件綠卡或是甚至美國公民的問題,馬英九不但不應該要求質疑的人提出證據(說真的,你自己的身分,誰會有證據?),既然是有關總統候選人的規定,馬英九就應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之前陳致中沒有要選總統都被迫要show整本護照隨便你翻,只是因為邱毅亂指控,難道現在馬英九不應該也這樣把所有護照拿出來看看嗎?光show個一兩面,根本不能證明什麼,連是不是馬英九的護照都不知道呢。身為一個法律博士,怎麼會處理事情這麼沒有邏輯呢?
講到法律博士,改天把各國民黨大人物的博士論文拿出來看,簡直會笑到你大牙,一看標題就知道是混學位,那些題材根本不用跑到美國去留學。
要去做實驗了,今天講到這邊,歡迎大家提供更詳細資料,一定要揭穿馬英九假惺惺的面具(裝氏兄弟第三名)
ps.裝氏兄弟第一名:莊臣肯(當過高雄市長姓吳,講話總是很誠懇的樣子)
裝氏兄弟第二名:莊渴連(搞個橘色的黨的那個,出來講話總是很可憐的樣子)
裝氏兄弟第三名:莊高尚(配合所有媒體捧他,白痴都可以配捧成天才)
ps2.不可思議:抓耙子批人權鬥士 (謝謝謝志偉先生)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學姐, 讓我來解釋一下幾個問題 1.馬英九以前有綠卡,現在"綠卡"失效. 但不代表他的移民身分失效,不過因為以往曾 經申請過非移民身分的簽證,入關肯定被刁難 沒有什麼"繳罰款"就可以回復身分的事情 必須透過移民法庭裁決,移民官無法取消他 的移民身分,只能取消他的綠卡. 馬英九可議的地方,在於他沒有出示目前的 護照正本,因為現行護照正本如果有非移民 簽證,就表示他已經放棄綠卡,因為以現行 的簽證手續,持有綠卡的人要申請非移民簽證 必須先放棄才能申請,而美國公民是無法申請 非移民簽證的,更正確的說法是,美國公民不 需要也不能申請美國簽證. 2.馬英九就算沒綠卡,基本上他隨時要申請移民也沒問題,美國公民的父母 親要申請綠卡易如反掌 當然,這裡的美國公民是指21歲以上,在美國有 工作有繳稅的美國公民. 3.老實說,當初媒體把陳致中的老婆炒到回台灣 生,我就很不以為然,原因很簡單,當美國人的 阿公又怎樣? 孫子無法申請爺爺移民,所以吵 的人很無知,平心而論,誰不希望自己的小孩 有美國國籍? 所以不管是留學生也好,拿其他 非移民簽證的人也好,也都在美國生小孩. 所以 在美國出生的小孩,並沒有錯. 我想馬英九當初 大概也沒想到自己將來會選總統,所以現在他 也只能說尊重小孩的決定. 而就法律層面來說 馬唯中就算放棄美國公民,將來還是可以回復 所以一點意義都沒有. 4.綠卡,公民,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謝長廷 的哥哥妹妹也都是綠卡,是不是公民不得而知 不過長居美國,沒有拿公民身分是比較少見的 哥哥妹妹就無法依親嗎? 有沒有依親,大概只有 美國移民局才知道. 5.不管誰當選總統,都不需要綠卡,美國公民來當 自己的保護傘,因為當台灣有動亂時,高官權貴一 定走的了,走不了的都是平凡百姓.所以拿這個來 作文章,成為選舉的主軸會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只希望兩位候選人能夠少打口水戰,好好把牛肉 端出來,當選後好好執行牛肉政策,才是台灣之福
Milk:多謝解釋,繳罰款的事情是聽說的,我也無 法求證,是說一個人拿到綠卡後去英國讀書兩 年,回來的時候被移民官說要交罰款,不然就取 消他的綠卡。我想可能要了解多點細節,才知道 所謂的"罰款"是什麼?是不是他欠稅?還是別的 問題? 我也覺得牛肉最重要,但是如果馬英九擁有綠卡 身分,甚至是美國公民的話,牛肉雞肉豬肉都無 所謂了,因為他根本不能選總統。
馬英九如果是美國公民,就不能選,不過,如果有綠 卡,雖然法律規定可選,但是會造成台灣人反感,最 好還是放棄. 不過就像我說的,對他來說,手上有 沒有綠卡,或是移民身份是否失效是不重要的,因 為就算放棄綠卡,他女兒隨時要幫他申請都可以. 謝陣營要打的話應該是打這點.但是謝陣營也很了 解他女兒放棄美國公民也無意義,因為在美國出生 的人,就算放棄也可申請恢復國籍. 不過,單純就 選舉來說,謝長廷也只能打口水戰,因為雙方差距 大,講政策又有陳水扁八年的包袱,所以對自己的 選情一定不利. 他其實是不得已的. 你所說的繳罰款,應該是補繳稅金,美國綠卡,公民 就算人住國外,仍有global tax,每年必須向美國 政府報稅,低於一定金額則免稅,目前的規定應該 是八萬美金上下.美國永久居民離境超過半年或以 上,必須申請白皮書,否則入境時入境官有權取消 他的綠卡,被取消綠卡的人不代表移民身份完全喪 失,還可以透過移民法廷仲裁,通常會易科罰金. 但也有可能敗訴,通常敗訴的原因是離境過久.或 是有在它國犯重罪,或在美有前科. 我想沒有一個台灣人希望自己國家的總統有綠卡 或外國國籍,不過連續劇演到這裡,很明顯馬陣營 已經清楚知道完全不回應口水就是最上策.相對來 說,謝陣營就必須再繼續找新的攻擊點. 最後講一下我對馬英九綠卡的看法. 我個人的猜測,他假設這幾年都沒到過美國 那他一定沒辦過放棄綠卡的手續. 如果在AIT實施簽證面談前去簽證,那他一定 也還有綠卡,而且他那年代拿的綠卡是永久綠卡 沒有有效期限. 如果他這幾年有用非移民簽證到 過美國,那他一定就已經放棄綠卡,至於美國國籍, 我覺得他應該是沒有,不過,台灣也無從查起,因為 美國政府不會透露這些資料. 說真的,目前都還沒看到牛肉,要不是口水,就是畫 大餅的支票,還好我不用煩惱要投誰,因為一個是 沒能力沒擔當,又追求統一的政黨,一個是巧言令 色,貪x又信宋七力的人,也許這就是台灣人的悲哀 吧..
沒有任何一條移民法與案例指出:放棄綠卡「只有」填表與移民法庭判決 兩種方式才算數。 相關移民法律說明: http://blog.udn.com/impishb/1600793 另外綠卡身份「可以」自動失效,有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支持。
感謝澄清,這還需要多了解。希望他是真的沒有美國人的身分,也希望他可以去填一張表放棄,不然是不是要繼續交稅給美國?
另外,這麼簡單就可以提出,為什麼拖了這麼久?實在很讓人懷疑馬英九處理事情的能力(其實也不用懷疑,因為看台北市的政績就知道了)
http://blog.udn.com/impishb/1600793 The website is pretty much junk. It didn't really explai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ax law and immigration law. As we all know: 對於美國非法移民 美國政府要求你們要繳稅 那麼既然我已經非法 也是無法享受到福利 那我們繳稅幹什麼勒?? 所以說明 用稅法解釋移民法規 =狗屁不通 IMP 不過是在統媒網站下 UDN.COM 騙騙一些藍蠅跟一些無知台灣人 去看看原文: ..................................... 其中也提到:雖然有時候綠卡持有者以非居民(non-resident)身份報稅 合乎美國稅法,但由於美國稅法上的非居民身份明顯地跟移民法中綠卡身 份不一致(patently inconsistent),一旦有意使用非居民身份報稅, 在報稅的那一刻,就「同時終止」 (simultaneously terminate)了綠卡 身份,移民局可沒說還要等法院判決才生效。 這解釋當中所有的理由都適用在「使用非移民簽證入境」上。 ...................................... The last one is very funny...........
給reimp, 我想你已經因為本身的政治立場喪失了判斷事情的能力,身為一個綠卡持 有者,去申請非移民簽證,就表示你已經放棄了你的綠卡,大部分移民律師 或是綠卡持有者都瞭解這件事情. udn這類統媒的確常出現一些偏頗的文章 但是請注意這文章的出處是一個blog blog的立場卻不代表udn. 謝長廷的blog http://blog.udn.com/FrankCTHsieh/ 也在udn,所以他也是在統媒的blog下寫作囉? 不管站在怎樣的政治立場,對事情的基本判斷能力 不應該因為立場不同而失去基本的判斷能力 回應你的文章 "對於美國非法移民 美國政府要求你們要繳稅 那麼既然我已經非法 也是無法享受到福利 那我們繳稅幹什麼勒??" 你卻不知道稅法跟移民法也是有相關的 幾個一直有爭議的移民法就是希望再替非法 移民解決移民身分時,同時也要求非法移民補繳 以往的稅.更不用說申請綠卡時,公民時必須提出 每年的報稅記錄了. 你會說出稅法跟移民法無關,那絕對是你沒有這些 經驗,才會說出的無知說法
現在中選會已經公佈兩造皆無美日英國籍,所以大家可以不用爭吵啦.把重 點放在政見上吧,最近看了政見發表會,才發現有人很噁心.
給milk In the original article of imp, this person used tax law to support his point of view. The whole argument is nothing but weak. Of course when you apply green card or citizen, you have to show your record of tax. But remember it is required by immigration law. Further, if you are really extraordinary, or super-rich, you still can apply green card in the US without any tax record in the US (i.e. in any non-US country). To every single resident in the US, the laws, for sure, are related. BUT, they are very independent and even contradictory. Therefore, I said: Imp's argument is pretty much junk. Before you criticize anybody, think about the reasoning, otherwise you are just using the way of Imp's argument-nothing but very weak.
我從來不會覺得,那篇blog寫的全部都是事實. 但也不代表該文章全部都是junk 網路發文最忌諱就是以偏概全 但是該文章有錯誤,你的回應也是有瑕疵的. 用稅法來解釋綠卡是否失效的問題,的確有點不 恰當.但是卻不代表移民法跟稅法無關,你 講到了一個重點,這些都是移民法規定的, http://www.uscis.gov/files/nativedocuments/M-618.pdf 在移民局官網上的M-618文件裡 的確提到了相關的說明 page 11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you must file income tax returns and report your income to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 and your state, city, or local tax department, if required. If you do not file income tax returns while living outside of the U.S. for any length of time, or if you say that you are a “non-immigrant” on your tax returns, the U.S. government may decide that you have given up you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請注意, 是may,而不是will. 所以只是可能放棄了永久居留權而不是將會視同放棄永久居留權 該blog以101(a)(20)來解釋其實是隱惡揚善的 做法,但是卻沒有能替馬英九的身份解套. 因為他可能早在好十幾年前就沒有報稅了. 儘管十幾年前沒報稅也僅是代表"可能"放棄 永久居留權,而不是"將會"放棄永久居留權. 而Imp引用的文章,裡面提到的判例,是挑對馬有利 的部分,美國的法律是不成文法,許多判決都是沿用判例的海洋法系,這當 然也包括了移民法,所以你不能說該blog說的全都是junk,因為他只是挑了 對馬有利的東西來說.
續上篇...(只能打1000個字元) 選舉雖然落幕了 我認為,兩邊都在各說各話,隱惡揚善 選舉過後,一種結果兩樣情,怎麼沒人 再去探討他的綠卡跟移民身分問題? 因為這就是一個選舉的操作議題而已 綠營裡面一堆法律專家,對他綠卡有沒有效 移民身分有沒有效,當然清楚,但是卻無法提出 無效的證明,因為美國的不成文法讓他的身分 是模稜兩可的,有判例可以支持有效,也有判例 可以支持無效,只是要看當事人跟移民官怎麼判 而定 而藍營怎麼不回應綠營所說的 提出綠卡無效的證明綠營就退選,一是他們自 己心裡有鬼,也提不出證明,二是在選舉中段 大概就知道結果也知道不回應就是最好的選戰 打法. 其實在這個問題一開始時,ptt的visa版跟移民版就有相關的討論,有興趣 不妨自行去參考.
補充一點,儘管...馬英九有B1/B2 但是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舊護照 英文名字,跟綠卡上的英文名字是否一致. 當然,更不好一點的懷疑就是關於國家安全了. 某些單位的人員是可以用特殊的護照出國 這就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翻翻法律就知道的了. 我多話了...抱歉
從這次選舉看得出 台灣已經是沒有是非的社會了 真的給他選中了 台灣人等死吧 中國國民黨回來了... 台灣人...睡了60年了還在睡 醒了八年 現在又昏倒了 這次要昏多久呢...
白痴看別人都是白痴
講的很好,馬英九把人民當白癡,因為他自己是白痴
今天大家有看到陳師孟的新聞吧?他老婆有綠卡,還是去申請了非移民簽 證去美國,回來後寫封信就好了,綠卡也沒有被取消。所有那種說什麼有 拿非移民簽證就是綠卡失效的邏輯,根本不成立。
馬19別說綠卡無法交代清楚 他連出生地都有問題 以前我們都以為是香港 最近變成中國深圳 真怪 媒體也不敢去追問他老母 他自己也不說清楚 真是的 選個來歷不明的人當區長 我真的無言 看看美國歐巴馬 什麼都交代清楚 小時住過哪裡 完全清楚利落
賴清德也是美國人的阿公